欢迎光临镇江泽通管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~

专业从事DN100--DN2600球墨铸铁管
值得您信赖的供应商
咨询热线:

15252920697

南水北调办再加高压加强工程质量监管

发布时间:2018.11.05 15:48

浏览次数:

作者:

返回列表

南水北调办再加高压加强工程质量监管

      来自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的消息,为确保南水北调工程质量,严防意外,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围绕“高压高压再高压,延伸完善抓关键”,采取四方面措施,再加高压加强工程质量监管。 

  一是严查质量问题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稽察大队、监管中心等单位加力查找质量问题,加大质量巡查密度,加大对参建单位的综合性考核。对工程一律实行“飞检式”质量检查,重点查找危及工程结构安全、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实体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举报受理中心切实加大质量举报调查核实力度,凡有线索的举报在10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。

  二是快速质量认证。各质量检查单位快速开展质量认证,评估质量问题对工程结构安全的影响,认定质量问题性质。常规质量认证由质量检查单位具体负责,在5日内完成。权威质量认证由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监管中心具体负责,在10日内完成。

  三是从重责任追究。对检查发现危及工程结构安全、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和恶性质量管理违规行为,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即时从重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。对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实施5级从重责任追究,分别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、留用察看或清除出场,评价为信用不可信单位,并处以2万至50万元经济处罚,清除责任人。对项目法人、建管单位实施连带责任追究。凡被从重责任追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在南水北调门户网站和手机报上公示通报,并通告责任单位上级主要负责人。凡举报事项涉及从重责任追究的质量问题,经查证属实的,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重一个等级从重责任追究。凡未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危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,项目法人必须立即组织整改,拆除返工,其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。

四是实施监管奖罚。各质量检查单位建立质量检查奖励机制,凡检查发现质量重点监管项目的质量问题被III级以上从重责任追究的,给予质量检查人员2千元至1万元奖励。举报中心对举报质量问题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加倍奖励,奖励标准提高到1千元至10万元。凡质量检查人员不坚持原则,不认真履行职责,因工作不力导致不良后果的,将给予处罚。


相关新闻

15252920697

2549266372@qq.com

微信公众号

erweima.jpg